【新闻】侵犯公民个体新闻怎么定罪量刑? 两高出台司法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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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5月10日电(汤琪)说什么是“公民个人新闻”? 什么是非法的“提供市民个人新闻”? 侵犯市民个人报道如何被定罪?
9日上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在北京共同发表了《关于适用侵犯公民个人报道刑事案件的法律几个问题的解释》,对上述问题作出了回答。
什么是“市民个人新闻”?
根据刑法第253条的规定,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销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新闻,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科罚款。 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那么,那些消息是“公民个人新闻”吗?
在发布会上,最高法研究室主任颜茂昆说,“公民个人新闻”包括身份识别新闻和活动状况新闻。
具体而言,在该《解释》第一条中,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规定的“公民个人新闻”是指单独或与其他新闻组合识别以电子或其他方式记录的特定自然人的身份,或反映特定自然人的活动状况,
什么是非法的“提供市民个人新闻”?
比较司法实践的情况,《解释》第三条进一步确定了非法的“提供公民个人新闻”认定。
——关于“提供”的认定
在发布会上颜茂昆说,在“人肉搜索”事件中,行为人未经权利人同意公开身份、照片、姓名、生活细节等个人新闻,影响其正常的从业人员、生活秩序,危害严重。 而且,恶意利用少量行为者泄露的个人新闻进行各种违法犯罪活动。
颜茂昆在新闻网和其他方法上发表实际上是向不特定多数人提供公民个人新闻,向特定人提供公民个人新闻的行为是“提供”,根据“举轻重”的法律,前者更是“提供”
据此,根据《解释》第三条的规定,向特定人提供公民的个人新闻,通过新闻网络或其他方法发表公民的个人新闻时,不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中规定的“提供公民的个人新闻”
——关于合法收集公民个人新闻后非法提供的认定
根据《网络安全法》的规定,征得收集者同意,匿名化解决,是合法提供公民个人新闻的两种情况。
据此,根据《解释》第三条的规定,向他人提供未经收集者同意而合法收集的公民个体新闻的是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中任一条规定的“提供公民个体新闻”,但无法识别特定的个体,且无法恢复。
侵犯市民个人新闻,怎么被定罪?
与上述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相比,“解释”证明了“情节严重”和“情节特别严重”。
——非法销售公民个人新闻可获利5000元以上入罪
《解释》第五条确定非法获得、销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新闻,有以下情况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规定的“情节严重”。
这些情况包括非法获取、销售或提供下落轨迹新闻、通信副本、征信新闻和财产新闻的50多种情况。 非法获取、销售或提供可能影响人身、财产安全的其他公民个人新闻500条以上的情况下违法所得5千元以上的新闻,如住宿新闻、通讯记录、健康生理新闻、交易新闻等。
——侵犯公民个人新闻的情况最高可判处7年
《解释》还确定了侵害公民个人报道罪的“情节特别严重”认定标准,即“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量刑等级的适用标准。
第一,数量标准的两个方面有关。 根据新闻的种类,非法获得、销售、提供公民个人新闻“五百条以上”“五千条以上”“五万条以上”,违法所得五万元以上的,“情节特别严重”。 第二个是严重的结果。 《解释》规定“造成了受害者死亡、重伤、精神异常、绑架等严重后果”“造成了重大经济损失或不良社会影响”“情节特别严重”。
——如何判断非法购买公民个人新闻从事广告销售?
实践上,一般通过非法购买和接收公民个人新闻进行广告宣传等活动。 为了贯彻广泛严格的刑事政策,《解释》第六条专门比较了这种情况设定了罪恶的标准。
根据司法解释,为合法经营活动非法购买、接收敏感新闻以外的公民个人新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情节严重”: (1)非法购买,利用收到的公民个人新闻5万元以上; (二)侵犯公民个人新闻受到过刑事处罚,或者在两年内受到过行政处罚,或者非法购买、收到公民个人新闻的(三)其他情节严重的。
——在什么情况下可以宽大处理?
此外,颜茂昆还表示,“解释”确定侵犯公民个人报道犯罪认罪,从广泛的解决规则出发,为了发挥刑法的威慑力和教育功能,让公民个人报道犯罪行为者积极认罪。
《解释》第十条确定实施侵害公民个人的新闻犯罪,“情节特别严重”,行为人为初犯,归还所有赃物,有忏悔表现的,情节轻微,不起诉或者免除刑事处罚 确实需要处罚的,要宽大处理。
网络运营者泄露了个人消息,是怎么被定罪的?
颜茂昆说,现在很多互联网运营者需要履行职责和提供服务,因此掌握了大量的市民个人新闻,这些消息泄露会带来不好的社会影响和严重危害的后果。
对此,《网络安全法》确定了网络新闻安全的责任主体,确立了“谁收集,谁负责”的基本基础。 其中,第四十条确定必须严格保密互联网运营者收集的顾客新闻,建立健全的顾客新闻保护制度。
为了使网络服务提供者切实履行个人新闻安全保护义务,根据《解释》第九条的规定,网络服务提供者拒绝履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新闻网络安全管理义务,在监督管理部门 导致用户公民个人新闻泄露,造成严重后果的,应当依照刑法第286条的规定以不履行新闻网络管理义务的罪名处罚。
据说该司法解释将从年6月1日开始实施。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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