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怎么打破传销屡禁难绝怪圈?专家:打击应常态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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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李文星在天津市静海区遭遇邮购诈骗不幸死亡事件发生后引起了社会的关注。 天津警察积极应对,开展集中行动,完善传销组织。
最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教育部、公安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4个部门印发了以“招聘、介绍事业”为名的关于开展传销活动专业的整顿事业的通知,最近传销组织活动猖獗,利用各种渠道和手段推广相关大众 四个部门决定开展为期三个月的邮购活动专项整治行动。
其实,相关部门从未放松过打击整顿,但邮购活动给人的感觉依然屡禁不止。 那个理由是什么? 《法制日报》记者就此采访了相关专家。
多次被禁止的理由是什么
“多销售的存在形式多样,非常迷茫,很多人至今还不清楚多销售的概念,容易与阶段性销售等销售方法混淆。 因此,邮购容易使底线形成组织迅速发展,犯罪场所的隐蔽容易转移。 特别是现在的网络邮购模式,取证的难度很大,打击邮购据点需要大量的人力物资。 相比之下,犯罪很简单,很难搜查。 ”。 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副教授高艳东说。
高艳东告诉记者,传销的方法可以让传销分子迅速获得大量的钱,符合社会上很多人的“早点赚钱”心理。 这种诱惑使很多人“飞蛾扑火”。 而且,规模形成后会像雪人一样迅速扩大,大雪人也容易堆小雪人,所以打击时容易出现“漏网之鱼”。 这些“漏网之鱼”精通邮购方法,很容易得到。 不仅如此,微商等多种阶段性的销售经营模式也容易迅速发展为邮购。
南华大学经济法学学院副教授欧阳爱辉认为,禁止网购的理由是多方面的。 其理由之一是邮购,特别是网络邮购具有很强的技术性和隐秘性,很难识别。 第二个原因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各“经济人”想以最小的价格实现利益最大化,急于致富等心理学不能留下乘坐各种传销活动的机会。
中国人民大学商法研究所所长刘俊海对记者说,多重销售已经成为现在日常生活中的毒瘤,虽然禁止多重销售,但有三个原因。 一是因为多销售的违法利润高,违法价格低,违法利润远高于通常的员工,多销售组织者、头目和始作俑者忘记利润,利润是图,铤而走险。 第二个理由是,参加者经常想赚钱赚大钱。 第三个理由是诈骗欺骗很强,基本上是洗脑,也就是上课做讲座。 讲座的核心是迅速致富,不劳而获,讲投机主义,基本上是价值观的复印件。
据上海政法学院刑事司法学院副教授陈丽天介绍,禁止网购的理由有很多。 首先,邮购活动的组织者精心包装所谓的项目,承诺高额回报,具有很大的欺骗性和激励性。 其次,被骗参与邮购的人大多有一夜暴富的投机心理,容易被欺诈和萤火虫所迷惑。 再次,基层打击传销能力不足,全面打击邮购看起来心胸雄辩,力量不足。
那些心理在作祟
专家说,很多人陷入邮购活动与下一个社会心理是分不开的,与人们的心理活动是分不开的。
“人的心理过程分为认知过程、情绪过程、意志过程,两者互相影响。 一个身体如果进入一个传销组织,或者长期深入耳朵,就会受到集体压力的影响,产生于大众心理,在自我意识上故意承认传销的一系列观念。 另外,邮购的大量出现与熟人的社会心理学有密切的关系。 在现实社会中的网购中,在很多人轻信朋友和家人等熟人而卷入网购的网络网购中,彼此出现在网络空之间,在熟人社会中彼此之间缺乏无形的约束力,但会发生更令人担心的问题。 所以,熟人的社会心理学也提供了参加邮购的机会。 ”。 欧阳爱辉说。
在陈丽天,一点人陷入邮购,有三种心理。 一是自我欺骗,自我麻痹心理。 许多邮购参加者实际上对邮购多少有些了解,但依然有些人着迷。 非常重要的心理因素之一是自我欺骗、自我麻痹。 长期以来,这种心理使邮购参加者认为自己参与的不是违法犯罪活动。 二是意识到受骗的人有报复心,将自己受到的伤害转嫁给别人,从而达成所谓的业绩,另一方面带来心理满足感。 三是“打鼓传花”的心理,即使认识到是欺诈,也有人认为只要自己能赚钱,就不用在意别人的权益。 这是因为不累地积极进行邮购。
关于屡遭禁止的困难背后的社会心理,高艳东考虑了四点。 “一是盲目追求金钱的心理,很多人知道“馅饼不会掉在天上”,但实际上无法抵抗掉不下来的陷阱。 二是“一步一步,自行车摩托车”的赌徒心理。 很多人落入陷阱,被骗了多笔钱后,如果急速发展底线的话,经常会有取回钱的机会。 这个时候会有两个结果。 一是赚钱。 当然,这个概率非常低。 我想如果有收获,大多数人都不会好起来。 另一个是找机会拼命填补漏洞,而不收钱。 所有结果都将陷入流通的泥潭。 三、以吸引别人的心理,当自己陷入这个泥沼的时候,有些人想代替个人。 另一方面,你可以回日本。 另一方面,也有不回日本也和自己在一起的人。 第四,由于大众的心理,周围很多人在做邮购的时候,经常失去评价,我认为没有问题。 ”。
如何压缩邮购空之间
为了改变屡禁不止的局面,我们需要做什么?
对此,欧阳爱辉提出了四个方面的建议:第一,现行法律法规必须对组织、指导传销活动的罪责有更正确和明确的定义,从而具备更强的适用性。 第二,打击传销应该实现越来越多的常态化、制度化、稳定化第三,在大数据和云计算时代,对于高科技手段层出不穷的网络传销,相关部门利用技术手段收集和认证各种电子证据 第四,要加强对公共的法治推进教育,强化风险意识。 例如,让公众充分理解邮购的危害,对大学毕业生进行科学全面的就业教育,促进选择合适的录用平台等。
在陈丽天,打击邮购要端正公众的认识,要充分认识邮购活动的危害性,不要警惕,直到出现严重的危害结果。
陈丽天说:“要加大普及力度,就需要通过打击电信诈骗的普及途径,推进流通的危害和各种表现形式,让公众认识流通的本质及其各种特征。 ”。
高艳东也认为应该做好法治推进教育工作。 “在社会上,必须加强教育推进。 例如,学校必须增加关于邮购危害的讲座,组织街道运营、村委会的社区活动,让居民、村民理解如何识别邮购,如何陷入陷阱。 对误入邮购分子和邮购组织的人必须进行强制教育。 很多人被洗脑后,心很坚定,所以普通的行政处罚是不够的。 我必须进行强制教育,真正唤醒他们。 不那样做的话,还有危害。 然后,设立通报有奖制度,如果有大众的通报流通据点,只要确认,就可以给通报者一定的奖励”。
现在邮购的隐蔽性越来越高,如何处理这个问题呢?
从高艳东来看,邮购的隐蔽性不能只从字面上理解。 “首先,流通方法多样,不清楚。 那个可能还在比较大的社团活动,但还很难被注意到。 其次,在网络时代,传销组织在线迅速发展,不法分子躲在网络背后异地操作,不透露姓名的最后,值得一提的是,现在的传销欺诈非常高明,他们把传销行为说成是宏观控制。 重复,甚至教反搜查模拟演习,这种一系列模式使一些传销组织变得极为隐蔽。 ”。
欧阳爱辉认为,隐蔽性是相对的。 如果我们能确定性地定义邮购和其他活动,加强法治推进教育,提高人们的风险意识,加强网络平台的监督管理,就能大幅度地减弱邮购的隐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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